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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机场怎么建?路边停车能否包月?鹰潭市发改委回答群众关心问题
 

 

  6月21日,鹰潭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涛带队参加了由市党风廉政办、市政府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大型舆论监督类访谈直播节目《党风政风热线》。

  

  鹰潭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涛 

  鹰潭市发改委投资科科长:黄旭辉 

  鹰潭市发改委价检局副局长:韩学军 

  鹰潭市发改委商价科科长:高敏 

  贵溪市发改委在贵溪分播室的嘉宾: 

  贵溪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卢晖 

  贵溪市发改委党组成员、物价局专职副局长:徐根金 

  贵溪市发改委主任科员:魏宝华 

  贵溪市发改委综合科科长:梁梁 

  余江县发改委在余江分播室的嘉宾: 

  余江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王立敏 

  余江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万志华 

  余江县发改委党组成员、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吴雪峰 

  余江县发改委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股长:邵冬桂 

  问题1:鹰潭北站到龙虎山的有轨电车还会建吗?前年的新闻说鹰潭要建江西首条有轨电车项目,了解鹰潭高铁站到龙虎山景区,当时消息一出整个省内都轰动一时也成了新闻头条。另外插个话,政府领导是不是可以借鉴一下比亚迪云轨项目。 

  答: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大发展,建设特色旅游交通,构建龙虎山景区与鹰潭北站枢纽的直达联系,提升龙虎山旅游的区域辐射及影响力,2016年以来,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我委积极推进鹰潭有轨电车项目,开展了鹰潭北至龙虎山景区现代有轨电车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形成了客流量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并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同时我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鹰潭有轨电车项目征集社会资本建设合作方案思路。 

  鹰潭北至龙虎山景区现代有轨电车,作为一条旅游观光线工程,全长约27公里,总投资估算约30亿元,线路自北向南穿越信江新区、老中心城区、高新区到达龙虎山景区。 

  目前该项目由于存在投资大、经济效益评价差等问题,处于继续深化研究阶段。比亚迪云轨作为我国自主研发的新一代跨座式单轨电车,具有综合建设技术要求和总体造价低以及施工周期短等优点,值得研究和借鉴。 

  问题2:最近听说鹰潭要建机场,什么时候开建呀?鹰潭太需要建机场啦!希望政府争取尽快立项早日开工。 

  答:2012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鹰潭机场建设。目前鹰潭通用机场项目已列入全省近期通用机场建设规划,并为中、远期争取扩建成支线机场预留条件。同时已编制完成鹰潭通用机场选址报告和飞行程序设计报告,已初步确定洪湖、平定、天禄等3个预选场址并完成工程勘察报告,省政府已致函商请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支持在鹰潭建设通用机场项目,已争取东部战区空军参谋部作战处到鹰潭平定、洪湖等预选场址实地调研考察。今年3月,市政府已初步确定与龙浩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鹰潭通用机场。 

  鹰潭通用机场占地面积约500亩,为A1通用航空机场,飞行区等级为2B,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长800-1200*30米跑道,规划建设航站楼区(含航管区)、通航基地区、动力区、油库区等,项目总投资估算3亿元。机场建成后,可用于公务飞行、空中游览、紧急救援、工农业生产、架驶技术培训等航空活动,以及开展直升机销售、托管、维修、租赁等航空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争取空军批复鹰潭通用机场建设,争取东部战区空军早日与省政府签定场址协议,尽早开工建设。 

  问题3:我在凯翔都市名门2012年交了天然气初装费2390元,可以退回吗? 

  答:你好,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安装费管理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1262号)文件明确:“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气安装费,纳入商品房建设安装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购房者不再交纳与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有关费用。”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实施。2016年1月1日前,新建商品房购房者已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且按合同约定已交纳的管道燃气建设安装费用,不再退还。但2016年1月1日前,凡地方规定,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价外向购房者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等费用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我市在此之前,为了加快市区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步伐,规范城市管道燃气管理,出台了将管道燃气初装费纳入房屋总价规定,市政府也开过协调会议(2015年2月5日第二次协调)要求各开发单位从2014年5月16日(购房合同签定时间)以后市区新开发的住宅小区管道燃气初装费一律纳入房屋总价不再单独向业主收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2014年5月16日起停止价外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2014年5月16日之前购房户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管道燃气初装费事宜的,按购房合同约定处理。你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在2014年5月16日前,按合同约定处理。 

  问题4:我是凯翔新天地膳堂栖小馆的店主,凯翔新天地的电还没有移交给供电公司,电费都是交给物业的,供电公司对店面电费的定价是每度七毛六,但物业收每度一块二。物业对电费的定价是不是不合理? 

  答:你好,从你反映的情况看,物业每度电收1.2元应该是包含了所应该分摊的线损和变损。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8]411号)要求,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不得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针对这一政策在5月28日,我委会同国网鹰潭供电公司召开了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调整宣传贯彻会议,我市近20家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经营者代表参加了会议。在会上要求各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经营者在7月1日前进行自查整改,在7月1日之后还存在类似问题的将由价格监督检查局查处,各位听众、商户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问题5:我是住在市中心广场附近的居民,自从道路两旁停车位实行收费管理后,现在停车比以前方便了,因为我需要经常停车,所以请问道路两旁的停车位可不可以包月或者包年? 

  答:你好,为规范城区机动车管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次序,保障城市交通顺畅,合理可持续利用城区公共资源,缓解城市停车和交通压力,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委也出台了《关于市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鹰发改收费字[2015]14号)文件,文件规定了不同车型不同路段停车服务收费的标准。由于临时停车位主要是起疏通和缓解交通压力的作用,不是停车场,所以不能提供包月或包年服务。 

  问题6:我是月湖区本地居民,前阵子一家人想到北极阁楼上参观下,但进门时被告知要购买10元钱的门票,请问这个收费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同意? 

  答:您好!根据《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通知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于2016年7月11日对“龙虎山北极阁”门票价格给予了核定。即:1.普通门票价格2元/人?次(仅限参观第一层和第八层)。2.对外表演、经营门票价,由经营单位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定价。收取2元钱的门票费主要是用于北极阁维护和电梯运行产生的费用。北极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必须在顾客入口处显著位置上悬挂明码标价牌,向参观者具体说明不同楼层的票价情况,由顾客自愿选择参观楼层,不得强行搭车收费。 

  问题7:我是滨江一号小区的业主,听说恒大御景收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已经退回给业主,没交的也不用交,但我们小区在收房时,物业强制性要求我们交有线电视初装费,否则不予收房。我想问下小区物业收有线电视初装费到底合不合理? 

  答:你好,根据《关于制定江西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0]106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将江西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文件规定,有线电视的装机工料费为350元/户。根据《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件规定,有线电视初装费在用户要求开通时缴纳。但如果你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购房合同对有线电视初装费进行了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自由选择交与不交。 

  问题8:我住在凯翔新天地,凯翔新天地小区的地下停车库要收取停车费50元/天,包月每个月是600元。他们收取停车费是不是太高不合理? 

  答:你好,你反映的凯翔新天地地下停车场产权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是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根据《关于印发《鹰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鹰发改收费字[2017]7号)文件规定,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无需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问题9:我经常到鹰潭体育场、体育馆锻炼身体,但每次都要收费,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答:你好,鹰潭市体育场、体育馆是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设施,属公共体育设施,一般情况下应免费对市开放。但是,大家都知道,体育场、体育馆是大型体育设施,政府投资大,每年的维护费用高,如果完全免费对外开放,场馆管理和维护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政府财政负担重,长此以往,很难保障这种大型体育设施的长期正常使用。因此,让管理单位适当收取一些使用费,对场馆维护进行一些补贴,有利于场馆的长期保管和维护,有利于体育爱好者的长期活动和使用,这是两全齐美的事情。根据赣府发〔2015〕24号文件规定,这项收费已经开放,不在政府定价项目之列,有关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问题10:我想咨询下,你们经常举行价格听证会,是哪些人才可以做听证参加人? 

  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有关规定:听证会参加人主要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组成。参加听证会的参加人一般为20人左右,其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五分之二。听证会参加人有以下几种办法产生:(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也可以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二)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三)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问题11:我是一名月湖区居民,听说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马上要涨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想知道什么时侯开始涨?要涨多少? 

  答:你好,首先要告诉你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要进行调整的消息是真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17号)精神,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做好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8〕11号)有关规定,我委在开展污水处理成本调查和组织召开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起草了《鹰潭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公平负担和“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放谁付费”原则,污水处理费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费一般应当按月征收,并全额上缴地方国库。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住房建设厅《关于做好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8〕11号)要求:各地最迟应于2018年6月底前将征收标准调整到国家要求的最低分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最低分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要求,我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80元/m3调整为0.95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80元/m3调整为1.40元/m3;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仍按原来的1.60元/m3收取。目前,《调整方案》已呈报市政府审议通过,预计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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