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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法治国税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以来,市国税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严格按照省局及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坚定法治理念,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快转变工作职能,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将法治建设要求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全过程,切实推进全市国税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依法治税基础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积极推动领导小组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市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主持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学习建设法治政府、法治鹰潭和推进依法治税相关文件,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研究审议依法治税及法治鹰潭国税建设重要问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法治鹰潭国税建设工作格局。

  (二)优化各项工作机制。切实优化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出台《鹰潭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议事内容、议事规则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鹰潭市国税局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坚持会前学法与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强化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遵法、学法、用法,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健全税务干部培训机制。一是落实法律专项培训经费保障。年初制定税收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将其列入市国税局经费预算项目,做到制度经费双保障。二是创新法律人才业务培训机制。为积极培养法律人才,提升公职律师实务能力,市局制定了《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公职律师培养方案》,每年选派2名公职律师办公室成员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6个月的全脱产跟班学习。在实习期间,由律所安排资深律师进行一对一辅导,学习法律文书起草、法律纠纷应对、出庭应诉等知识,通过实践操作,提升公职律师法律实务能力。

  二、压实普法责任,提升依法治税理念

  (一)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定《鹰潭市国税系统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以“互联网+”为平台,乘“办税便民”之春风,开展一系列纵向有深度、横向有广度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税收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营改增”业务知识、结构性减税政策、服务小微企业、优化办税服务的措施,赢得了较好反响,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平台,推送税法知识和涉税信息,提升广大纳税人的法治观念。

  (二)多维度开展税法宣传。以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载体,根据税收宣传的对象不同,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既有税收优惠政策等重要内容的解读,又有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解答;既有最新税收政策的宣传,也有专业涉税知识答疑;既注重政策的讲解,也重视依法纳税的宣讲;既把握理论知识的宣传,也关注实际税收问题的剖析。借力“互联网+纳税服务”优势,充分运用好鹰潭国税12366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让纳税人感受到国税的关怀,融入国税的征收环境。

  (三)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律素养。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制定《鹰潭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市局领导干部采取会前学法、专题学习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二是全员参与积极学。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好全员法律知识学习,抓好分类学法考法,在2017年分类学法考试中,市局应考人员的优秀率为99.8%,在全省国税系统中排名第一。三是重点人员攻坚学。加强对新进人员的法律知识培养,组织统一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市局参加考试的21名新录用公务员以平均82.5高分全部顺利通过考试并取得税收执法资格。四是优化法律人员配置。目前市局共有法律专业人才15人,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7人,占比46.67%。与2016年度相比,新增法律专业人才3人,新增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2人。2017年共招录公务员19人,其中设置招录法律专业岗位2个,填补了部分县(市、区)国税局无法律专业人才的空白。五是鼓励税务干部参加司法考试。市局高度重视干部的业务素质培养,积极支持税务干部通过各项资格考试,提升自身能力和工作素养,同时采取激励机制,对通过司考并获得资格证书者给予奖励,提高税务干部报考及备考的积极性。2017年,全市国税系统共有3名税务干部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中1人通过司法考试。

  四、规范税收执法,优化依法治税环境

  (一)加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税发〔201737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税函〔2017115号)要求,认真做好法治基地指导、评估和动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高新区国税局及贵溪市国税局的“全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全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的验收标准作为日常各项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法治基地创建模板,在健全税收法治组织保障、增强税收法治观念等七个方面,挖掘基层单位依法治税工作亮点,查找日常工作不足与差距,通过法治基地建设活动,实现在创建中查补、在创建中学习、在创建中提升。

  (二)积极推行执法“三项制度”试点。为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创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在借鉴和吸收赣州市章贡区国税局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和景德镇市国税局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由已命名的法治税务基地的贵溪市国税局和高新区国税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

  (三)抓实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市局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实施意见》(赣国税发〔201547号)要求,积极在全市国税系统范围内开展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做好法律顾问续聘工作。2017年继续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自2017年以来,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信息公开、服务税收执法,为重大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支持,共计接受市局法律咨询6次,实地指导1次。二是继续做好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工作。省局《江西省国税系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下发后,市局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省局有关要求,确保全市国税系统法律顾问团队在2018年组建成立。三是做好公职律师办公室成立工作。制定《鹰潭市国税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公职律师的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认真按照《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司律字〔201567号)及市司法局的具体要求,向市司法局报送了《关于申请设立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的函》及市局公职律师办公室人员组成、章程和相关制度等相关资料,于20175月获得省司法厅批准,6月正式成立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

  (四)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市局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清理重点和清理标准,结合鹰潭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放管服”改革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集中开展市、县两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保留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个,净化了执法依据。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策合规性评估。全年共对1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综合办公系统向省国税局报备。

  (五)抓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调研,完善审理工作台账,全年对12起重大税务案件进行了审理,审结9起,退回3起,通过把好程序、法律和政策关,确保了重大税务案件查处质量。

  (六)强化税收执法内部监督控制。一是积极开展执法督察。围绕“四个坚决”等6项重点内容,开展执法大督察,发现6个方面19类问题;围绕营改增试点落实、发票管理、注销清税等深入6个基层单位开展日常执法督察,发现5个方面28类问题。二是认真开展“查基础、重规范、促内控”强基固本专项活动。积极配合省局第11调研组做好在贵溪市国税局剖析调研工作,抽调人员对5个基层单位开展强基固本全面检查。三是切实做好内控平台上线准备。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税务总局各阶段内控制度征求意见,形成70余条有参考价值的修改建议报送省局。努力学习内控平台系统介绍,掌握平台功能流程,为下步内控平台全面上线做好准备。

  (七)内外联动形成依法治税合力一是深化国地税合作。定期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国地税合作相关事宜,制定年度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完善合作制度,统筹部署国地税联合执法工作。二是深化税警协作。以公安派驻国税联络机制办公室为载体,通过有效的分析选案、协查取证、执行惩戒、移送立案、宣传教育等协作机制,不断创新“税警一体、联合培训”和“共同经营、联合取证、同步办案、成果共享”协作新模式。2017年,双方联合开展了“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税警企座谈会、“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等宣教活动,举办“税警联合培训班”2期,培训税警业务骨干近140人,有力推进了我市税警协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四、发挥税收职能,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2017年以来,市局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四个坚决”要求,积极挖潜力、促增长,防风险、优质量。全年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80.74亿元,收入总量列全省第8位。其中,完成地方财政口径收入78.66亿元。

  (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抓好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17年,共减免税收30.56亿元。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改革,分步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第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机构职能调整到位,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积极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扎实抓好出口退税无纸化试点推广,稳步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积极落实实名制办税,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四)精准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市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时召开会议凝聚思想共识,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效能,多措并举打好“放管服”组合拳,下发了《关于精准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精准减税降负、治理税收环境等7个方面25条贯彻意见并抓好落实。全年共收集和解决企业反映问题71个。通过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共落实税收政策、降低企业成本4.4亿元。市局“降成本优环境”相关做法经市发改委推荐分别被中国税务报和全省“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简报刊载。

  一年来,在省局和鹰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市局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省局和鹰潭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面对这些差距,2018年,市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职能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制度合法合规制定,税收决策依法科学民主,税收执法规范公正文明,不断推进鹰潭税收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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