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第83次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立法调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9日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大《关于印发<鹰潭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鹰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2017-2021)〉的通知》文件精神,《鹰潭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鹰潭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纳入了2017-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计划。为有序推进立法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如期完成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全域一体、改革创新、优化生态、小市大为”的总体要求,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艾 农 局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张任庆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揭继军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祝笑飞 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小组:
综合组:负责日常协调、督查、合法性、公平性审查、上报等工作。
成 员:毛艳贞、局法律顾问
扬尘治理条例组:负责《鹰潭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起草工作。
成 员:周任昌 严 斌 熊文君
村落保护条例组:负责《鹰潭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起草工作。
成 员:童振兴 何 琼 李青楠
三、 时间安排
1.扬尘治理条例组、村落保护条例组于2018年4月12日前将市城乡建设局立法工作计划表(附件1)报送到综合组。
2.《鹰潭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工作,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调研报告。
3.《鹰潭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调研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调研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围绕“五年内完成规划项目立法调研”这一工作任务。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专人,按照立法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立法的各项准备、调研、修改和制定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调研任务。
(二)严格执行立法程序,深入开展调研。严格按照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鹰潭市立法条例》进行立法工作,以严谨、周密、细致的作风,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认证会和现场察看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全面掌握真实详细的第一手资料,增强立法调研的科学性、民主性、真实性。
(三)规范调研报告,提高调研质量。相关科室(单位)完成调查研究认证工作后,要尽快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符合规范要求(详见附件2),全面指出调研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准确阐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需要立法的,提出法规构架及主要制度设计意见。
附件:1.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立法工作计划表
2.立法项目调研报告技术(格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