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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鹰潭市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面试及有关工作的公告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学校:

2010年开始,我省实行中小学教师全省统一招聘。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21号)、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4号)及《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笔试之后的面试工作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为规范面试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应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办法为指导。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地教师招聘实际,统筹安排用人学校招聘面试工作,制定本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面试规定和方案,于76日前报鹰潭市教育局、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可参照《2018年市直学校、龙虎山景区、鹰潭高新区、信江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方案》执行。“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赣教师字〔201015号)的通知及《江西省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调剂入闱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的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2018年市直学校、龙虎山景区、鹰潭高新区、信江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方案

 

 

 

鹰潭市教育局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626   

 

附件:

2018年市直学校、龙虎山景区、鹰潭高新区、信江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21号),从2010年开始,我省实行中小学教师全省统一招聘,全省统一笔试之后的面试工作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为做好2018年鹰潭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面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鹰潭市人社局、鹰潭市教育局组成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现场资格审查

需对中小学教师招聘入闱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1.所需材料:(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2)身份证;(3)毕业证;(4)教师资格证(2018年已取得教师资格但未获取证书的考生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5)报到证(要求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历的岗位须提供),如报到证遗失的应提供签发部门开具的遗失证明;(6)有专业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审核后返还原件);(7)属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服务期满(如工作单位是江西省公办中小学的必须工作满5,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2018423日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2018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的证明(附件1),工作单位是民营的只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81张与报名表同底的1寸免冠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74(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资格审查地点:报考市直学校、鹰潭龙虎山景区、高新区、信江新区学校的,资格审查地点设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鹰潭华侨饭店斜对面,站江路24,联系电话07016229260);报考县(市、区)属学校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4.如不能如期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请提前与鹰潭市教育局人事科或者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5.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或已入闱人员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该岗位及调剂到该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截止到7121730分,当出现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时,则不再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附件2)。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考生要诚信报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报考资格的,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属本市公办学校教师的,由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三、面试评委

由鹰潭市人社局、鹰潭市教育局、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随机抽取异地评委(每科面试评委由5人组成,设1名主考)。

四、面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鹰潭市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取写教案、说课的方式进行。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

1.面试满分100分,分为写教案和说课两部分,各50分。

2.面试教材为鹰潭市现行各个年级所使用的教材(按岗位分别对应小学、初中、高中);某些没有学生用书的学科,只提供课题,不提供资料。课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面试前随机抽取。

3.面试时间:写教案为60分钟;说课为15分钟以内。

4.面试要求:(1)写教案用纸和教材由面试单位统一提供,书写教案时只能用蓝色或黑色一种颜色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和资料以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招聘资格。(2)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按抽签顺序确定说课顺序。考生按照说课顺序先写教案后说课,写教案每隔15分钟按序号依次进入写教案考场,说课课题与教案课题一致,说课稿由考生自行准备。(3)考生教案由考务办密封编号后交评委评阅(考试结束后,教案成绩经复核后网上公示)。考生说课结束后,将说课稿及草稿纸交给考场工作人员,不得返回备课室,由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入考生候分区,等待公布说课成绩,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

1、面试内容:由说课(教材为江西高校出版社幼儿多元能力实践课程教师用书)、弹唱、舞蹈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2、面试流程: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按抽签顺序确定说课顺序。面试共分三个项目一次性完成,即说课、弹唱儿童歌曲(电子琴弹奏并演唱抽取的曲目)、舞蹈。课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面试前随机抽取(所有考生同一说课课题、说课稿由考生自行准备),弹唱曲目由考生抽取,舞蹈作品由考生考前自选作品准备。每位考生准备时间为30分钟。

说课:1号考生说课、弹唱、舞蹈表演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顺延15分钟由2号考生领取说课课题、抽取弹唱曲目并准备,以此类推。

说课时间为7分钟以内,分值为30分。

弹唱:弹唱抽取的儿童歌曲,时间为5分钟以内(含一分钟熟悉电钢琴),分值为40分。

舞蹈:表演一个自备的舞蹈作品,时间为3分钟以内,自备U盘(mp3格式)或光盘DVD音乐,分值为30分。

考生面试结束,将说课稿及草稿纸交给考场工作人员,不得返回备课室,直接进入考生候分区,等待公布说课成绩,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18714日上午8:00开始。

市直学校、龙虎山景区、鹰潭高新区、信江新区学校教师招聘面试地点:鹰潭市第一中学。

(四)其他

1.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在职位(面试小组)平均分基数。

2.资格审查后,①多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前另行通知核减岗位情况)。②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其中招聘人数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如2个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3人及以下时,则取消1个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4人及以上时,则录取2人;依次类推),招聘人数为1个且只有1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3.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评委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五、考试成绩

按照赣教师字20184文件及《江西省201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规定,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两科总分200分,考生实际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考生最后总成绩折合百分制成绩为120×(50÷200+80×(50÷100=30+40=70分。考试成绩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鹰潭教育信息网公示。

六、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取说课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面试后,因考核不合格、体检前后自动放弃等各类原因而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鹰潭人事考试网、鹰潭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享受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第四条内容执行。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十、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 07016229125 (驻局纪检组) 

07016229260 (市教育局人事科)

市人社局: 07016440388(事业单位管理科)

十一、本方案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8626   


  相关附件: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相关附件:附件2:统招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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