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制。通过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强化副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作为市重点防洪工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当,下达全市中型水库及万亩以上圩堤防汛物资储备计划,明确防汛抢险物资准备任务,调整并培训全市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员、堤防安全员等方式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完成水毁工程修复。2017年我市水毁修复项目396处,其中堤防(护岸)水毁设施45处,水闸27处,排涝泵站54处,小型陂坝31处,其他水毁工程 229处,目前已全部完成修复任务,共计完成投资2435万元。
三是加快推进在建涉水工程建设。针对工程建设规模和任务,加强工程的分类指导,加快各类在建涉水工程施工进度,突出抓好在建涉水工程防汛责任制、度汛方案、抢险预案等措施的落实,确保除需跨汛期施工的工程外,项目主体工程在主汛期之前完工,实现安全度汛。(市水利局涂斌 汪艳芳)
2018年3月6日